聯(lián)系我們 |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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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6年10月18日,上午,南京。
  22歲的吳旋(原名吳連凱),走進位于新街口的南京市臨時參議會接待室,他交給接待人員一本特殊的長方形相冊。
  負責接待的工作人員翻開這本共有16張照片的相冊,吃驚地發(fā)現(xiàn),這些照片居然全部是日軍自己拍攝屠殺、污辱和搶劫等暴行照片。

  接待員十分激動,趕緊讓這位吳連凱就在現(xiàn)場寫下這本相冊的來歷和經(jīng)過。

相冊封面
 
  特殊的相冊    
  1937年11月20日,在日軍的步步緊逼下,國民政府下令遷都,南京的達官貴人紛紛外逃。
  這時,年僅14歲的羅瑾家境窮苦無力外逃,只得跟著難民群躲進了南京安全區(qū)國際委員會設立的難民營里。
  1937年12月13日,日軍侵占南京后,公然違法國際公約,大肆屠殺放下武器的中國士兵和手無寸鐵的平民百姓,古都南京遭受一場空前的浩劫。日軍士兵在南京肆意燒殺淫掠的同時,為炫耀其“武功”,自行拍攝了不少照片。

  1938年,局勢稍稍平定后,羅瑾到長江路估衣廊附近的華東照相館當學徒工,以養(yǎng)家糊口。

羅瑾
 
  1月上旬的一天,一個日軍少尉軍官來到店里沖洗兩卷“櫻花牌”膠卷,老板把膠卷交給羅瑾,讓他拿到暗室去沖洗。
  羅瑾仔細一看,發(fā)現(xiàn)其中有不少是日軍砍殺中國軍民與侮辱強奸中國婦女的鏡頭。
  那一張張日軍暴行照片讓羅瑾氣憤不已,就偷偷利用底片加洗了一套保存起來。
  此后,每當日本兵來沖洗照片,如果發(fā)現(xiàn)有日軍燒、殺、奸、淫的照片,他就會偷偷加洗幾張,就這樣一共保存了30多張這樣的照片,并自己用硬紙片裝訂了一個小相冊。
  后來他從30多張照片中精心挑選出16張最能反映日軍暴行的照片,貼在相冊上,然后將剩余的照片燒毀。為了安全起見,一開始他將相冊藏在照相館暗室案板下,后來又轉(zhuǎn)移到家中,藏在屋梁上。

  他知道,私藏這些照片一旦被日本人發(fā)現(xiàn)是要殺頭的,但為了將來有一天能為慘遭殺害的同胞們討還血債,他決心將這些罪證照片悄悄地保存下來。



       

  相冊不見了!    
  1940年,已經(jīng)離開照相館的羅瑾為了生計到“汪偽政府交通電訊集訓隊”當學員,集訓隊就駐扎在毗盧寺中。羅瑾和100多個學員白天學發(fā)報、學旗語、學架線,晚上睡在大殿里。
  他害怕相冊放在家中不安全,就悄悄地把它帶到集訓隊,藏在宿舍床板下。
  1941年初的一天,日偽憲兵突然在寺內(nèi)進行大清查,羅瑾害怕相冊被敵人發(fā)現(xiàn),情急之下趕緊把它藏在毗盧寺茅廁墻上的洞中。
  幾天以后,當他準備把相冊轉(zhuǎn)移時,發(fā)現(xiàn):相冊不翼而飛了?。。?!
  羅瑾頓感形勢不妙,萬一是被鬼子或偽軍發(fā)現(xiàn),追查起來可是要殺頭的!

  于是他趕緊逃離南京,輾轉(zhuǎn)蘇州、上海、福州等地,最后落腳在福建大田縣,就此隱姓埋名。

相冊內(nèi)頁
 
  那相冊哪去了?
  其實相冊沒丟,而是被班上同學撿走了。
  那一天早上,同在通訊隊的吳旋早起上廁所,發(fā)現(xiàn)墻下草堆里有一本冊子,他檢起一看,竟然是一本日本兵屠殺污辱中國人的照片集。
  通訊隊的政訓員前幾天剛在隊里訓話,要求誰發(fā)現(xiàn)一本相冊,要交出來,如果不交,讓日本顧問知道了,后果很嚴重。
  在隊里,吳旋曾聽他最要好的同學洪宗炎說起過這本相冊,是羅瑾保存的。
  這么一想,吳旋覺得這本相冊將來一定很有價值,于是就將它放進口袋里,帶回宿舍,并趁著值班站崗的機會,把相冊偷偷放到毗盧寺一座佛像底座的夾層里。
  1941年秋,通訊隊集訓結(jié)束,吳旋又去佛像那摸出了這本相冊,然后將它放到自己箱底,冒著生命危險帶在身邊,一直保存到抗戰(zhàn)勝利。
  罪證重見天日    
  1945年抗戰(zhàn)勝利。
  南京大屠殺罪魁禍首之一、原侵華日軍第六師團師團長谷壽夫于1946年2月2日在東京被捕,8月1日被引渡到中國,10月3日從上海押解到南京,交由小營戰(zhàn)犯拘留所羈押,準備提交國防部審判戰(zhàn)犯軍事法庭審判。
  然而谷壽夫百般抵賴,否認其所犯罪行。
  此時的吳旋正失業(yè)在家。
  一天他在新街口看到,號召市民提供日寇罪證的公告。他趕緊跑回家里,從床下拖出那只舊皮箱,翻開上面的層層衣服,從箱底下取出那本令他提心吊膽保存了6年之久、已經(jīng)發(fā)黃的相冊。

  第二天上午,吳旋將它小心翼翼的揣進懷里,呈交給南京市臨時參議會,發(fā)生了開頭的一幕。

  南京市臨時參議會收到吳旋的呈文和16張照片后,經(jīng)過調(diào)查,認定這些照片確為當年侵華日軍士兵在南京大屠殺期間所拍攝,為日寇暴行鐵證。
  1947年2月6日,國防部審判戰(zhàn)犯軍事法庭在黃埔路“勵志社”(現(xiàn)為鐘山賓館)大禮堂對谷壽夫開庭公審。南京市臨時參議會將吳旋上交的照片和呈文轉(zhuǎn)交給國防部審判戰(zhàn)犯軍事法庭,在法庭上作為指控的“京字一號證”出示。
  在鐵證面前,谷壽夫雖竭力否認,亦無法逃避其應受之法律懲處。
  1947年3月10日下午3時,國防部審判戰(zhàn)犯軍事法庭判處谷壽夫死刑。

  1947年4月26日上午,法庭將被告谷壽夫驗明正身,押赴雨花臺,依法槍決。


       

  跨越半個世紀的碰面    
  故事并未到此為止。
  1993年清明節(jié)前后,一位70余歲老人回到南京,給其父母上墳掃墓,順便到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參觀。
  這個老人正是當年以為相冊丟失而逃到福建的羅瑾。
  當他走到介紹這本相冊展覽內(nèi)容前時,眼睛突然一亮:這不正是自己50多年前丟失的相冊嗎?
  1995年6月10日上午,在經(jīng)過長達55年的漫長歲月后,吳旋和羅瑾這位當年通訊隊的同學,因為這本相冊又見面了。

  他們在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這一具有特殊意義的地方,一起共同回憶見證了這段傳奇歷史。

 

 
  1998年,吳旋先生在南京去世。
  2005年,羅瑾先生在上海病逝。
  本期編輯 | 趙伊漢

  素材來源 | 張國松《南京大屠殺“京字一號”鐵證留存始末》、《黑色記憶——南京大屠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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